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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我国出版单位现行的审稿制度是《三审责任制》,简称三审,由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审级组成。根据1997年6月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初审时既要从大处着眼,抽样审读稿件内容,对其质量作出全面评估,又要从细处入手,进行加工整理。复审由正、副编审担任,除对初审意见表明态度外,还要注意发现初审可能遗漏的问题并予以解决。终审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社长(副社长)或总编辑(副总编辑)担任,也可由社长或总编辑指定的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人员全权负责。在出版社缺少相应专业的编辑人员时(如纳米材料专业),可以请外审人员负责复审或终审。
【思考练习】
请阅读分析以上短稿,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规范进行加工。

正确答案:(1)“《三审责任制》”应为“三审责任制”。
(2)“三审”应为“三审制”。
(3)“应由……担任。”应为“应由……担任”。
(4)“抽样”应为“全面”。
(5)“初审时……进行加工整理。”应删“,又要从细处入手,进行加工整理”。
(6)“复审由……担任”应为“复审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编辑室主任一级的人员担任”。
(7)“……予以解决”后加“其审稿意见须经社长或总编辑审核”。
(8)“全权负责”应为“担任”。
(9)“在出版社……专业)”应为“在出版社中……专业(如纳米材料)的……时”。
(10)外审人员不能负责任何一个审级,可将“负责复审或终审”改为“帮助审稿,提出意见”。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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