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报告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正确答案:国务院于1984年发布了《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此命令与医学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临床检验项目。临床检验各种结果由惯用单位转变为国际单位(法定单位)有一定规律,兹分述如下。
1.凡一价元素(如k、na、cl)原来以meq/l报告者,改为mmol/l,其值不变。如多价者,即"meq/l÷价数=mmol/l"。
2.除蛋白质(包括血红蛋白)及酶以外,所有临床化学项目,均以"mol/l"(因数值不一,可用"mmol/l"或"μmol/l")报告。其换算方法是:
si制单位=惯用单位×换算系数
惯用单位=si制单位÷换算系数
如:葡萄糖相对分子质量为180,则:
葡萄糖换算系数为
3.蛋白质类使用"g/l"或"mg/l"报告方式。酶活性单位很不统一,国际单位制规定用kat表示,国际计量委员会尚未批准这个建议,故暂用原来单位。
4.凡使用"%"者改为"0.××";如白细胞分类计数中"n60%"改为"no.60"。其他如psp试验、蛋白电泳均改为"0.××"。
5.血细胞和体液细胞计数过去报告为××/mm,现改为1升(l)中细胞数,分子以"×10n"表示,如: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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