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瑞安市中兴公司经瑞安市工商局核准设立,公司主要从事复合薄膜、包装透明薄膜、压延包膜制造、加工。
7月22日晚上,该企业有18名职工上班。21时20分左右,该企业锅炉使用非标燃料油发生泄漏,产生的油蒸气随后发生爆燃,火势迅速蔓延。经公安消防部门扑救,当晚22:40许,火势得到控制,23: 50大火被全部扑灭。
事故造成14人烧伤,火灾中烧伤的13名员工和1名5岁小孩,当即被送往瑞安市人民医院抢救。其中1人经医院治疗无效于8月12日死亡,11名重伤,1名轻伤,1名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26. 5万元。
事后调查发现:
(1)中兴公司使用的瑞安市东海炼油厂非法生产销售的非标燃料油,经检验,闪点为20℃,爆燃后现场取非标燃料油闪点为36%,不符合国家标准,极易引起火灾。中兴公司正是购买使用了这种非标燃料油,在泄漏后引起爆燃。
(2)中兴公司生产厂区布局不符合安全规范,特别是锅炉房、储油区、配电房安全距离严重不足,安全管理混乱。锅炉安装后,未申报验收就投入使用,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盲目组织试生产。
(3)中兴公司企业管理混乱,对员工缺乏安全教育,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在危急情况下没有及时撤离。
(4)当地镇政府对新建的中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对油品非法生产销售制止不力。国务院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7.22”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将相关主要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相关涉及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瑞安市中兴公司、瑞安市东海炼油厂等相关责任单位分别处以规定上限的行政处罚;依法吊销瑞安市东海炼油厂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除建议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终身不得再担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责成瑞安市中兴公司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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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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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此次事故的主要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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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该公司违反消防法规及标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