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15日上午8点半至9点,根据群众举报,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执法人员在某现场聆听了都江堰市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其产品“泰元胶囊”的宣传讲座,经发现该企业夸大其产品“泰元胶囊”(保健食品)能够治疗各种风湿病、颈椎病、腰腿疼等疾病,并现场销售了两天,出售了50盒,获得违法所得4000元。
本案违法主体是
- A、该企业
- B、“泰元胶囊”的宣传人员
- C、“泰元胶囊”的听众
- D、该企业的办事机构
正确答案:A
该企业的违法行为有
- A、只有销售假药行为
- B、只有虚假广告行为
- C、非法现场销售药品行为
- D、销售假药和虚假广告行为
正确答案:D
该企业现场销售“泰元胶囊”,没有违反
- A、《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B、《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C、《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 D、《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正确答案:C
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理,不正确的是
- A、没收销售假药的违法所得4000元
- B、处以8000元的罚款
- C、处以5000元的罚款
- D、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C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验企业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应分别审核
- A、合法资格和药品价格
- B、合法资格和药品质量
- C、合法资格和药品包装
- D、合法票据和药品价格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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